《林茂生博士论文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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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教育行政机关ê发展

第七章 教育行政机关ê发展

一、 中央政府教育行政ê发展

1, 起动tī 1895年
Tī 1895年5月21日,当台湾总督府临时政府制度设立ê时,to̍h tī民政局部门中列入学务部,这就是tī日本占领下ê台湾ê第一个教育行政机关ê开始。同时,tī第一任总督桦山将军ê选择kah邀请之下,伊泽修二被指派为学务部长,伊泽是当时日本ê卓越教育家之一。

隔tńg年(1896年)4月,军事行政改做民事行政ê时,学务部分做两科,to̍h是教务课kah编纂课。前者主要是负责教育事务,后者ê主要功能为编册kah发行学校教科书。

2. 1897年ê改革
Tī 1897年10月,因为总督府官制改正,设立两局,to̍h是民政局kah财务局,每一局koh分做几个部门。Chit时,学务课to̍h是民政局ê几个课中之一。

3. 1898年ê改革
Tī 1898年6月,总督府koh再改组,民政局kah财务局合并为一,称做民政部,学务课就称做民政部学务课。

4. 1901年ê改革
1901年11月,总督府官制改正,民政部分做五局一署,因为án-ne,学务课to̍h soah被列tī总务局内面。学务课以外iáu有其它各种组织,像讲编纂组、教科用图书审查委员会、教员恩给委员会等。值得注意ê是,学务课对医学校、农业讲习所á是糖业讲习所,并无透过委任á是其它方式ê管辖权,chiah-ê学校另外设有专门令管理。

5. 1909年ê改革
根据1909年10月,政府ê改正制度,总务局被废除,学务课就án-ne附属tī内务局。同时,tī 1901年设立ê编纂组mā遭遇废除,tī学务课里重组编纂组。Koh讲,1901年5月敕(thek)令第131号解决久长以来悬而未决(hiân--jî-bī-koat)ê学事视察制度ê问题。根据chit仝一个敕令,有一部分政府机构(官制)受tio̍h改进,并指派一位督学官kah几位督学。

6. 1911年ê改革
根据1911年10月敕(thek)令第260号,总督府官制koh重新改正。因为chit pái ê改组,到taⁿ属tī内务局ê学务课就án-ne独立,成做民政部真chē部门中ê一个部门,to̍h是学务部,主管全岛教育事务。而且两课to̍h是学务课kah编修课koh重新设置,后者负责教科书ê出版、编修、检定kah翻译,前者主管kui个学校行政事务。除了chit两课以外,iáu设有公学校教科用图书审查委员会、教员检定委员会、学校教员恩给审查金委员会,以及督学委员kah督学补助委员会。

7. 1919年ê改革
Tī 1919年6月,总督府官制koh再重组。过去ê制度由四个局组成,to̍h是财务局、通信局、殖产局kah土木局,改由六局组成,to̍h是内务局、财务局、殖产局、递信局、土木局kah警务局,并设有法务局。过去ê学务部被废除,tī内务局设立学务课kah编修课,前者主管kui个教育事务,后者负责教育书籍ê出版、编修、发行、检定、翻译kah销售。除了chit两课以外,iáu包括以上己叙述ê各种委员会。 Chit-ê制度继续到1924年,chiah kā两课合并为一,to̍h是文教课,像以前仝款属tī内务局。Chit-ê新设立ê文教课,就ná它ê名称所表明ê,除了通常ê教育事务以外,增加两个重要ê事务,to̍h是宗教事务kah社会工作。

8. 1926年ê改革
「文教课」向koh khah有权力而且独立ê「局」迈进,tī 1926年10月12日,根据敕(thek)令第321号,成立文教局,标示中央教育行政上ê新纪元。以下是目前教育行政ê中央编制。

文教局ê人事亲像下面(注:1): 局长・・・・・・・・・・・1人(敕任) 事务官・・・……2人(荐任) 督学官・・・……5人(荐任) 编修官・・・……2人(荐任)

局中四个办公室亲像下面:
(1) 庶务系
(2) 督学室,负责
(a)学事视察
(b)改善学校kah成人教育
(c)教育kah文化调查

(3)学务课包括两系,to̍h是
(a)学务系,负责
一敕语誊本ê有关事项
一教员检定ê有关事项
一体育kah学校卫生ê有关事项
一专门学校入学资格检定ê有关事项
(b)编修系,负责
一教科用图书之编修・检定、着作、翻译版kah保管ê有关事项
(4) 社会课,负责有关
(a)神社kah宗教
(b)节日献谷
(c)图书馆kah博物馆
(d)社会团体、人民娱乐kah其他教化团体ê有关事项
(e)军事救护
(f)赈恤救灾工作、儿童保护、失业救济、公设当铺等
(g)公益法人

二、地方政府ê教育行政发展

1, 引言
地方教育行政不时因为中央(总督府)官制ê改变来改变。Tī 1896年4月初,设立三县(主要辖区)kah一厅(次要辖区),每一县ê内务课lóng指派一名学务主任负责教育事务。

经过1897年5月kah 1898年6月地方官制ê改革,tī每一辖区ê内务部设立学务主任kah学事视察员来主管教育。

2, 1901年ê改革
1901年改革ê结果,新设立二十「厅」,每一厅ê总务课设有一位学事主任。(「厅」是比较khah细ê政治实体,比遭废除ê「县」khah细。)Chit-ê制度一直继续到1909年ê改革。

3, 1909年ê改革
Tī 1909年5月ê改革,kā 20厅改做12厅。每一厅ê庶务课设有学务主任kah伊ê部属,负责地方学校事务。

4, 1918年ê改革 1919年8月,由庶务课直接任命督学,负责有关学事视察ê事务。这是tī地方学校ê事务上第一位督学。

5. 1920年ê改革
Tī 1920年9月,地方官制经过重大ê改革,全岛设五州(khah大ê行政区)kah两「厅」(khah细ê行政区)。每一州ê内务部新设立教育课,负责学校事务,由阶级koh khah koân ê官员掌理chit课,并tī每一课指派两位督学。

地方教育课负责ê事项真清楚界定亲像下:
(1) 神社kah神职有关事项
(2) 宗教建筑物、宗教团体、修道者、教师kah其它宗教有关事项
(3)兵事有关事项
(4)军需工业动员有关事项
(5)学校、幼稚园、「书房」、图书馆kah其他学事有关事项
(6)学校职员退休金、遗族抚恤(hú-sut)金kah扶助金ê有关事项
(7)学校卫生有关事项
(8)学事视察有关事项
(9)华语普及有关事项
(10) 社会教化有关事项

Tī每一郡(译按:州厅以下设郡)、市(译按:五州中设五市),mā设一位督学负责郡、市内ê学校事务。地方教育活动ê正式组织就án-ne确立落来。当然,它ê制度kah中央政府类似,kan-taⁿ是格局khah细。全岛每一州lóng设有一位教育课长(荐任)、9位督学kah 23位属员,市、郡共有44位督学。三厅(由高雄州分出一厅soah成三厅)有三位督学。以上所描述ê所在,教育行政制度一直继续到chit-má,并无受tio̍h 1926年中央机关改革ê影响。

注释
(1)见吉野秀公,页474-47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