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赖永祥讲书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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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教会史话》(1_046)殖民地宣教师ê角色

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(Vereenigde Oost-Indische Compagnie)是tī 1602年成立ê,得着政府特允准来推展殖民贸易kap宗务,亲像国家tio̍h ài向外国宣战订条约,tī区域内享有行政权kap司法权。公司ê活动tī东方是「以巴达维亚(今印尼雅加达)做为基地,另外koh tī各地设立商馆(分公司)。当地ê负责人称Gouverneur,翻译作「长官」。台湾长官,向巴达维亚总督报告,总督ài向本国首都阿姆斯特丹ê「十七人siōng高ê董事会」报告。

驻台牧师ê是对巴达维亚宗务院派来ê,tùi公司来领薪水。照教会ê规定,牧师ài受按手礼就职,有权执行圣餐kap洗礼等等ê圣礼典,从事传教。为tio̍h辅助传道ê任务,另外有教师、侯补牧师、传道师等职,chit寡犹未受按手礼ê人,无权执行圣礼典。所有ê宣教师拢ài看伊ê能力来负担俗务。

Tī殖氏地beh传道,基本ê装备就是学习当地ê语言。牧师tú来到任地,作者kan-ta是tī热兰遮城或赤崁城(Provintia)替荷兰人主持礼拜,等于是「军中牧师」(Chaplain)。语言有小khóa进步,就分派驻地传教,tio̍h演宣教师(Missionary) ê角色。正式受派驻台ê牧师有限,每一ê牧师干taⁿ ē-tàng tī驻地传教,需要巡视督导管区,北khah远离是法波兰(Favorlang),最后到淡水基隆地方,南区广大,不健康ê宣教师往往无愿意去,mā无好管理。为tio̍h hō͘土着民了了道理,bē冻无加强教育,mā就ài演教师(Teacher)ê角色。教育工作会冻委托学校教师,对军中选任或是培养土着出身ê人来担任。

公司付薪水,当然就想beh充分用宣教师,安贴土着通达政令,无靠习熟当地语言ê人是bē-tàng ê,所以宣教师所做ê是「中间者」(Middleman)或是小khòa偏tī公司ê「使者.布达者」(Messenger, Proclaimer)ê角色。Koh-khah进一步,就是ài宣教师负担地方ê政务,演「俗吏」(Civil Officer)角色。管理税收、折放银钱、办理执照(狩猎)、替公司买鹿皮、代召集地区会议;而且ài任「司法官」(Juricial Officer)对违反宗教kap公司ê规定处罚。 根据史料,知影有一kóa牧师薪金非常高,ē-tàng kap公司其他高级职位来相比。亲像尤罗伯tī 1641年要求月薪ài加到140基尔德(Guilder),花德烈tī 1650 年ê所得月薪是130基尔德;m̄-koh学校ê教师享得力逊(Daniael Hendrikson)tī 1643年9月受任ê时,领ê月薪是20基尔德(以上见「荷兰治下之台湾」160页、252页、192页)。Án-ne担任政治ê职务领薪就高,m̄-koh tī 1643年台湾长官报告有一项云「尤罗伯kap干政治士bat 再三要求摆脱这ê职务,因为he是违反in ê召命,会hō͘ in就会领受耻辱」(同191页)。
  《台湾教会公报》1923期 主后1989年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