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台语网放送头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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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 台南市「校园台语诗奖」徵稿简章

一、宗旨:为发扬台南市文化,培养文学种子,将台南市自然人文景观及风土民情以诗创作呈现,个人亲情友情、家族书写亦可,以诗抒发,展现台南人爱乡念土的文学传统,特办理本徵稿奖。 (预定每年举办,今年先办国小组,依序再分年办理国中、高中、大专诸奖项。)

二、参赛资格:凡台南市辖之国小三年级以上之国小生均可参加。

三、主办单位:台南市政府文化局、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台南市议会、李文正议员服务处
指导单位:国立台湾文学馆
承办单位:首都诗报
协办单位:国立成功大学台湾语文验测中心
赞助单位:府城旧册店

四、奖励方式:
1、第一名奖金五千元 (市长奖) 乙名
第二名奖金肆千元 (议长奖) 乙名
第三名奖金三千元 (教育局长奖) 乙名

2、另取佳作10名,每名贰仟元。
除奖金外,并由赞助单位提供奖品。

3、得奖作者与指导老师并颁发奖状乙纸。

4、得奖名额得视作品件数及水准而增减。

五、收件时间及地点:
时间:自2011年5月15日至2011年6月20日止(以邮戳为凭)
地点:台南市701东区东门路一段342号 首都诗报联络处【府城旧册店】 洽询电话:(06)2763093 潘静竹执行长

六、评审作业:由承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负责评审之工作,预定2011年6月25日 公布决选结果,并另函通知得奖人。

参选者对评选之结果不得异议

七、颁奖:预定2011年7月2日下午(周六)3:30于台南市文化中心东侧假日广场 公开颁奖,并由作者亲自吟诵得奖作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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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报名方式及参赛注意事项
(1) 简章及报名表索取地点:台南市东区东门路一段342号,或经由 http://siutosipo.blogspot.com/ 首都诗报下载。
(2) 作品以台语诗创作-题目自订,并不得超过20行。参赛作品请以「全汉字」 或「汉罗并用」书写。(作品用字请参酌教育部「闽南语常用辞典」)。
(3) 参赛学童仅限参加一篇作品。
(4) 参赛作品及报名表以电脑Word/A4规格,【直式横写】。 标楷体字型【14号字体缮打列印】一式四份。作品中请勿出现作者姓名及其 他个人资料,其中报名表一份,并附上含原稿、报名表等磁碟片,并同缮打 列印纸本以挂号邮寄至【台南市70142东门路一段342号 首都诗报潘静竹 小姐收】,并于信封上注明参加「台南市校园台语诗奖」,资料不齐全者,恕不受理。 参赛作品请自行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
(5) 作品若有下列情事之ㄧ者,将取消参赛资格。 1、抄袭他人作品,或冒名顶替参赛者;另其侵犯着作权部分自负法律责任。 2、曾在报章杂志或网站等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参加比赛得奖之作品。 3、一搞双投,除取消得奖资格外,权责自负。
(6)权责:得奖作品以专辑形式刊登于「首都诗报」或出版专刊,着作权归作者, 出版权归主办单位,不另支酬劳。承办单位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广(如数位 化、公布上网、光碟、有声出版、书报杂志….等),保存及转载之权利,参选 者不得异议。
(7)参赛者视为认同本徵选简章,对评审会之决议,不得异议。
(8)本徵选要点如有未尽事宜,得修正后公布。
(9)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之眷属子女,不得参加比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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